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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届中国·烟台海内外精英创业大赛公告

发布日期:2024-05-18  浏览次数:417

        为吸引支持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烟创新创业,集聚一批海内外高层次创业人才和项目(企业),培育支撑烟台高质量发展的新质生产力,烟台市决定举办第九届中国·烟台海内外精英创业大赛,现公告如下: 

大赛主题
慧聚烟台·共赢未来
大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烟台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承办单位:烟台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赛事安排
(一)比赛时间。5月中下旬-10月下旬,总决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比赛组别。设创业企业赛和创业项目赛两个组别,授予最具成长潜力创业企业奖、最具成长潜力创业项目奖。创业项目赛设华北、华中、大湾区、长三角4个国内赛区,欧美、日韩、新澳(新加坡、澳洲)3个海外赛区,山东大学校友创业挑战赛1个独立赛区,乡村振兴赛1个独立赛道。
(三)参赛方式。请登录大赛官方报名平台(点击跳转),选择“创业企业赛”组别或“创业项目赛”相应赛区/赛道进行报名。
(四)参赛条件。大赛征集报名面向已在烟台市行政区划内注册成立的科技型企业或有意向将创办的科技型企业搬迁至我市的创业企业类人才,和有意向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来我市创业的创业项目类人才。
1.创业企业参赛条件
人才条件——
(1)已注册成立企业,为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持股(含技术入股)比例不低于30%;通过申报人选本人控股的其他公司间接持股的,持股比例以穿透股权后最终实际控股比例为准。
(2)掌握相关核心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3)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以及科技成果转化、市场开拓、经营管理和资源整合能力,在相关领域开创技术新路径、商业新模式、产业新质态有较大潜力。
企业条件——
(1)创办时间(以企业注册核发营业执照之日起算)不少于1年不超过8年,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成长性和创新能力,依法诚信经营。
(2)企业主营业务方向属于烟台市“9+N”产业或16条产业链(见附件)重点发展领域,产品具有核心技术且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有清晰的商业模式,具有良好的市场效益前景。
(3)企业发展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参赛人才在企业实收资本中现金出资不低于100万元。
②近两年平均研发投入不低于50万元。
③企业上一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200万元,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5%。
④已获得市场化专业投资机构不低于300万元投资(不包括股东追加投资)。
2.创业项目参赛条件
项目负责人条件——
(1)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在海内外知名企业担任过高级职务,尚未在烟台市注册成立企业。
(2)掌握相关核心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3)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以及科技成果转化、市场开拓、经营管理和资源整合能力,在相关领域开创技术新路径、商业新模式、产业新质态有较大潜力。
(4)拥有相关创业经历或在相关领域企业担任过中级及以上技术(管理)职务。
(5)只能以一个项目参赛。
(6)已两次参加中国·烟台海内外精英创业大赛或在烟台市“双百计划”人才支持期内的人才,不接受报名参赛。
项目条件——
(1)属于烟台市“9+N”产业或16条产业链重点发展领域,创业计划书完备,有清晰的商业模式和产业化路径,具有良好的市场效益前景。
(2)尚未在烟台市注册落地。
(3)同一个项目只能参赛一次。
赛事流程
1.报名。公告发布之日开始,7月5日截止。
 
2.资格审核。7月8日前完成。
 
3.预赛。分赛组和赛区/赛道组织,遴选优质项目晋级复赛。7月10日前完成。
 
4.复赛。分赛组和赛区/赛道组织,遴选优质项目晋级总决赛。7月31日前完成。
 
5.落地对接洽谈。大赛全程组织开展落地对接洽谈活动,推动达成落地意向或协议。
 
6.总决赛和颁奖。在烟台举办,决出获奖项目、企业,举行颁奖仪式。10月底前完成。
奖励资助
一)创业企业赛。设最具成长潜力创业企业奖,数量10个左右。获奖人才经过综合论证,授予烟台市“双百计划”产业领军人才(创业企业类)称号,支持期5年,给予最高600万元综合资助,包括创业启动经费、创业发展补贴、创业择优奖励、生活和购房补贴、“人才贷”贴息、“人才险”补贴、“梦创烟台”股权投资等。
(二)创业项目赛。设最具成长潜力创业项目奖,数量不超过30个,奖金3万元。获奖人才经过综合论证,择优遴选20余个授予烟台市“双百计划”产业领军人才(创业培育类)称号,培育期3年。获奖人才在企业实收资本中现金出资达到50万元后,给予25万元创业启动经费;申请“人才贷”的,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90%,给予最长24个月、最高25万元“人才贷”贴息;实际贷款利率低于LPR利率的,按实际利率执行。培育期内达到创业企业类条件的,经综合论证通过后,可直接纳入创业企业类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继续予以支持。
创业企业类和创业培育类均可享受落户区市提供的如下政策,具体由落户区市与人才采取签订协议的方式协商确定:①提供100-200平方米办公用房和200-1000平方米生产厂房,前三年免费提供,后两年减半收费;②符合条件的提供最高4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并按规定给予贷款贴息;③为项目负责人提供一套人才公寓,其它团队成员根据数量和层次酌情提供,协议期内免费居住。
联系方式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2号1519室 
咨询电话:0535-7356369
电子邮箱:chuangyeyantai@126.com
第九届中国·烟台海内外精英创业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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